機構背景

 

 

香港宣教會為一基督教會,由1954年開始在香港區發展福音工作,至今在港建立了二十一間堂會。


香港宣教會除積極傳揚福音和建立教會外,也透過社會服務具體地表達基督對人的愛和關懷;由五十年代至今,先後興辦了學校、自修室、老人中心、自負盈虧的綜合家庭中心和社區中心,以服務社區上有需要之人仕。


香港宣教會為增強對社會服務之關注和社會大眾的認受性,於1995228日正式獲公司註冊署認可成立非牟利慈善團體「香港宣教會社會服務處有限公司」,並獲法人地位,全面輔助各項社會服務的推展。及後,20101月,香港宣教會總會更再次設立「香港宣教會社會服務部」以加強總會與服務處及各堂會的連繫和未來發展。